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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净宗同学修行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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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南无无量觉
时间:
2017-6-7 19:24
标题:
净宗同学修行守则
不犯威仪。
3、发菩提心,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
(二) 六和
1、见和同解 2、戒和同修 3、身和同住
4、口和无诤 5、意和同悦 6、利和同均
(三) 三学
1、戒学 2、定学 3、慧学
(四) 六度
1、布施 2、持戒 3、忍辱
4、精进 5、禅定 6、般若
(五) 十愿
1、礼敬诸佛 2、称赞如来 3、广修供养
4、忏悔业障 5、随喜功德 6、请转法轮
7、请佛住世 8、常随佛学 9、恒顺众生
、普皆回向
【律要节录】
卷上
一 、凡夫从无始来,为无明所覆真性,起诸妄想,攀缘尘境,情染世间五欲。以身口意,造诸过失,堕落三途,轮回六趣,无有出期。
二 、沙弥始心出家,禀受十戒,勤修策励,断除烦恼惑习,而求证涅盘之妙果。
三 、戒是禁戒,律即法律。防非止恶曰戒,处断轻重、开遮持犯曰律。
四 、十戒实为出世之阶梯,涅盘之由户。
五 、众生病既不一,法药施有多方。
六 、律制比丘,五夏已前,专精律部。若达持犯,办比丘事,然后乃学习经论。今越次而学,行既失序,入道无由。
七 、轻戒,全是自轻;毁律,还成自毁。妄情易习,至道难闻。拔俗超群,万中无一。
八 、愚无慧目,不鉴是非。狂妄邪见,不循位次。
九 、《佛藏经》云:「不先学小乘,后学大乘者,非佛弟子。」
十 、戒是越苦海之浮囊,庄严法身之璎珞,故须谨慎,勿使毫厘有所亏犯也。
十一、昙一律师云:「三世佛法,戒为根本。本之不修,道远乎哉?」
十二、易云:「圣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此是世间圣人。
十三、出世间圣人,则不闻其声,知九界情。通谛理,畅众机。与法界合其德,与二智合其明,与四机合其节,与众圣合其冥显。
十四、律云:「当念所生,及师友恩,精进行道,欲度父母。」
十五、蜎飞蝡动、微细昆虫,俱禀色心,同一觉源。欣生怖死,痛痒苦乐,与人无异。既同觉源,即是未来诸佛。
十六、六根六识,相续而生,名之曰命;此相续断,名之曰死。
十七、三业之中,心为主宰;结罪轻重,心境不同。
十八、经云:「无得焚烧山林,伤害众生;就决湖池,堰塞派渎,残害水性。」
十九、慈悲之道,是菩萨利生之大道。慈能与乐,悲能拔苦。
二十、经云:「施恩济乏,使其得安。若见杀者,当起慈心。」
二一、一切众生于财、法二种,多所馑乏。见众生起于悭贪、破戒、瞋恚、懈惰、散乱、愚痴之障,为说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而济度之。以财施能令身安,法施能令心安。
二二、偈云:「悲心施一人,功德如大地。为己施一切,得报如芥子。救一厄难人,胜余一切施。
二三、见他人杀生,当生慈心,愍彼行杀者,罪堕三途;其被杀者,苦痛无地。怨业既结于今生,酬报则当来不已。愿得菩提,度令解脱。
二四、杀生之罪,苦报无量,穷劫受殃,诚可愍伤。
二五、佛言杀生有十罪:(1)心常怀毒,世世不绝。﹙2﹚众生憎恶,眼不喜见。﹙3﹚常怀恶念,思惟恶事。﹙4﹚众生畏之,如见蛇虎。(5)睡时心怖,寤亦不安。﹙6﹚常有恶梦。﹙7﹚命终之时,狂怖恶死。﹙8﹚种短命业因缘。﹙9﹚身坏命终,堕于地狱。()若出为人,常当短命。
二六、金银重物,以至一针一草,不得不与而取。
二七、华聚菩萨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不能救。」
二八、常住物,乃至冒渡等,凡有所私,悉名偷盗,罪不可悔。
二九、古云:「人非善不交,物非义不取。非财害己,恶语伤人。」世儒尚然,况释子视金玉如瓦砾者乎。
三十、经云:「佛夙生作贫人时曰:『吾宁守道,贫贱而死,不为无道,富贵而生。』」
三一、经云:「佛告比丘:『若人偷盗他物,命终生地狱中,猛火烧身,烊铜灌口,镬汤炉炭,刀山剑树,煻火粪尿,磨磨碓舂,受种种酸楚苦痛,不可称计。地狱罪毕,生畜生中,以偿他力。』」
三二、菩萨持重戒及轻戒,敬重坚固,等无差别。
三三、经云:「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淫心不除,尘不可出。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
三四、经云:「虽淫泆而生,不如贞洁而死。」
三五、言行虽善,而无实心,终非圣人之徒也。
三六、艳曲情词,皆能引导人之爱欲,增长人之悲哀,惑人心听,改人常性,丧人正念,荡人心志。
三七、口出粗恶不善之言,骂辱毁谤于他,瞋火一起,冲口烧心,伤害前人,痛逾刀割,实乖菩萨之慈念,有违出家之善心。
三八、《成实论》云:「善心教化,虽为别离,亦不得罪。若以恶心令他斗乱,即是两舌,得罪最深,堕三恶道中,世世得敝恶破坏眷属,以今离间破坏他故也。」
三九、佛告阿难:「人生世间,祸从口出,当护于口,甚于猛火。猛火炽然,烧世间财;恶口炽然,烧七圣财。」
四十、孔子曰:「匿人之善,所谓蔽贤。扬人之恶,斯为小人。」太公曰:「欲量他人,先须自量。伤人之语,还是自伤。含血喷人,先污自口。」
四一、《未曾有经》云:「妄语有二:一重,二轻。为供养故,外现精进,内行邪浊,向人妄说得禅境界,或言见佛,见龙鬼等,名大妄语,堕阿鼻狱。复有妄语,能令杀人,破坏人家;或违失期契,令他瞋恨,名下妄语,堕小地狱。其余戏笑,及诸理匿禁事,有言无,无言有,不犯。」
四二、余妄语,为救他急难,方便权巧,慈悲利济者,不犯。
四三、司马温公,为人孝友忠信,恭俭正直,自少至老,语未尝妄,故其尝言:「诚之道固难入,然当自不妄语始。」
四四、经载沙弥,轻笑一老比丘读经,声如狗吠。而老比丘者,是阿罗汉,因教沙弥急忏,仅免地狱,犹堕狗身。恶言一句,为害至此。
四五、经云:「夫士处世,斧在口中,所以斩身,由其恶言。应毁反誉,应誉反毁,自受其殃,终无有乐。」
四六、《地持论》云:「妄语之罪,能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多被诽谤,二者为人所诳。」
四七、佛言:「若依我为师者,不得饮酒,亦不与他饮。不贮畜。有重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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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无量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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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7 19:28
医教以酒为药,乃暂权开听,非谓长途服食。若无病托病,轻病托重,俱犯。」
四八、昔有优婆塞,因破酒戒,遂并余戒俱破。三十六失,一饮备焉,过非小矣。
四九、经云:「酒为放逸根,不饮闭恶道。宁舍百千身,不毁犯教法。宁使身干枯,终不饮此酒。假使毁戒罪,寿命满百年,不如护禁戒,实时身磨灭。」
五十、经云:「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此土靴履裘毳、奶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
五一、息驰求心,断憍恣念,而进修道业,如经所说:「重德不重物」也。
五二、今时禅讲,自谓大乘,不拘事相,绫罗斗美,紫碧争鲜,肆恣贪情,皆违圣教。岂不闻衡岳、天台、永嘉、荆溪,良由深解大乘,方乃专崇苦行。请观祖德,勿染邪风。禀教修身,真佛子矣。
五三、古有高僧,三十年着一緉鞋,况凡辈乎?
五四、如经所说,花尚被神责有点,况身涂着污德。
五五、古有仙人,因听女歌,音声微妙,遽失神足。观听之害如是,况自作乎?
五六、经云:「若使人作乐,击鼓吹角贝,箫笛琴箜篌,琵琶铙铜钹,如是众妙音,尽持以供佛。或以欢喜心,歌呗颂佛德,乃至一小音,皆以成佛道。」经谓「使人作」,显非沙门自为也;「尽持以供养」,明非自娱也。
五七、应院作人间法事道场,犹可为之。今为生死舍俗出家,岂宜不修正务,而求工技乐。
五八、有智之人,观声生灭,前后不俱,无相及者。作如是知,则不染着。若斯人者,诸天音乐尚不能乱,何况人声?
五九、古人用草为座,宿于树下;今有床榻,亦既胜矣,何更高广,纵恣幻躯。
六十、尊者,一生不着席;高峰妙禅师,三年立愿不沾床凳;悟达受沈香之座,尚损福而招报。噫,可不戒欤!
六一、禅是佛心,律是佛行;大乘小乘,悉皆同学。岂有悟佛祖之心,而毁佛祖之行?
六二、戒律久废,一时难以改正;故古德权开,终图其复本也。
六三、不可执权迷实,以为常途轨则。依法不依人,方为正见佛子。
六四、经云:「佛言:『中后不食有五福:(1)少淫。(2)少睡。(3)得一心。(4)少下风。(5)得身安隐,亦不作病。』」
六五、常当观察此身为生老病死之本,众苦之源,深自克责,制其情欲。何以纵彼爱根,自增苦本。
六六、乘戒俱急,如鸟二翼。翱翔霄汉,扶摇万里,得无快哉。倘一妄生邪解,即落豁达空,拨因果,作在心,殃在身矣。
六七、其时食者,是即福田,是即出家,是即天人良友,是即天人导师。
六八、金银七宝,皆增长人贪爱之心,故妨废修行道业。贪为鬼畜之根,爱为生死之本,如来出世,原为断绝众生生死根株,故令远离世利。衣食房舍,既任他施,故置金银于无用之地。
六九、今人不能俱行乞食,或出远方,亦未免有金银之费。必也知违佛制,生大惭愧。念他贫乏,常行布施;不营求,不畜积,不贩卖,不以七宝妆饰衣器等物,庶几可耳。
七十、经云:「无得藏积秽宝,人与不受,受则不留,转济穷乏。常为人说不贪之德。」但以邪心,有涉贪染,为利卖法,礼佛、读经、断食等,所获赃贿,皆曰邪命物,增长爱根,成有漏业。
七一、佛告诸比丘:「我若不持戒,当堕三恶道中。尚不得为下贱人身,况能成熟众生,净佛国土,具一切种智。」
卷下
一 、《华严经》云:「具足受持威仪教法,能令三宝不断。」
二 、末法人情,多诸懈怠,闻繁则厌。由是删繁取要,以便读学。
三 、《杂阿含经》云:「佛告诸比丘,当恭敬住,当常系心,常畏慎。若不恭敬,不系心,不畏慎,而欲令威仪具足者,无有是处。不备威仪,欲令学法满者,无有是处。学法不满,欲令五分法身具足者,无有是处。五分法身不具足,欲得无余涅盘者,无有是处。」
四 、《大律》云:「出家之人,所有言说,皆为利益,不应私忿道说于他。」
五 、律云:「弟子看和尚,当具四心:(1)亲爱。(2)敬顺。(3)畏难。(4)尊重。侍养承接,能令正法久住,增益广大也。」
六、《成范》云:「沙弥于师,常怀敬畏,随顺师意。常怀惭愧,念报四恩,傍资三有。」
七、师能弘范三界,代佛宣扬。生我戒身,长我慧命,故应敬重,视之如佛。
八、师坐禅,不应作礼;师经行,不应作礼;师食、师说经、师梳齿、师澡浴、师眠息等,俱不应作礼。师闭户、不应户外作礼;欲入户作礼,应弹指三遍,师不应,应去。
九、侍师不得对面立,不得高处立,不得太远立,当令师小语得闻,不费尊力。
十、若请问佛法因缘,当整衣礼拜,合掌胡跪。师有语,澄心谛听,思惟深入。
十一、谛听是闻慧,思惟是思慧,深入是修慧。听有三品,神听为上,心听为中,耳听为下。
十二、《五十颂》云:「常慕于师德,不应窥小过。随顺获成就,求过当自损。」《止观》云:「求师不在于尽善,事师必忘于师过。」
十三、《下生经》云:「侍者具八法:(1)信根坚固。(2)其心觅进。(3)身无诸病。(4)精进。(5)具念心。(6)心不骄慢。(7)能成定意。(8)具足闻智。」
十四、凡弟子,当择明师,久久亲近,不得离师太早。如师实不明,当别求良导。
十五、梵语「达嚫拏」,此言「施」。在法则曰法施,在财则曰财施。在家人应行财施,出家人应行法施。《一览》云:「财法二施始成功,福慧两全方作佛。」
十六、凡闻钟声,合掌默念云:「闻钟声,烦恼轻,智慧长,菩提生。离地狱,出火坑,愿成佛,度众生。伽啰帝耶娑婆诃。」
十七、《杂喻经》云:「闻钟卧不起,护法善神瞋。现在缘果薄,来报受蛇身。所在闻钟声,卧者必须起。合掌发善心,贤圣皆欢喜。」
十八、贤者有三畏:恶师、恶友、恶术,能障正道,开导邪途。早觉则善;若不知返,则生无少益,死有长哀。
十九、不得坐视大众劳务,避懒偷安。坐视是无惭,避懒则损福。经云:「当尽力作众僧事。」
二十、不得私取招提竹、木、华、果、蔬菜,一切饮食,及一切器物等。
二一、不得谈说朝廷公府政事得失,及白衣家长短好恶。经云:「不得论说国家政事,评量优劣,出军行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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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无量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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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7 19:31
攻伐胜负是也。」
二二、不得因小事争执。若大事难忍者,亦须心平气和,以理论辩,不可则辞而去。动气发粗,即非好僧也。
二三、《大律》云:「不忍辱人有五种过:(1)凶恶增长。(2)事后悔恨。(3)多人不爱。(4)恶声流布。(5)死堕恶道。」
二四、《四分律》佛令比丘食时,若人非人,应施与食。
二五、凡出生安左掌中,想念偈云:「汝等鬼神众,我今施汝供,此食遍十方,一切鬼神共。」
二六、凡欲食作五观想:(1)计功多少,量彼来处。若无修行,粒米难消。(2)忖己德行,全缺应供。如不持戒、坐禅、诵经、营三宝事,则德亏行缺,不应受他供施,受则为施所堕。(3)防心离过,贪等为宗。论云:「一切恶心,皆从贪瞋痴起。」(4)正事良药,为疗形枯。若见饮食,如服药想。(5)为成道故,方受此食。苟不为道,则粒米难消。
二七、《摩德勒伽论》云:「若得食时,口口作念。第一匙默念云:愿断一切恶;第二匙念云:愿修一切善;第三匙念云:所修善根,回向众生,普共成佛。」
二八、古人闻善言则拜,有告过则喜,斯皆圣贤气象,何不效之?
二九、闻法如饥得食,如渴得饮;寸阴无弃,不厌多闻,方名佛子。
三十、闻思修三慧,缺一不可。若闻而不思,如人种田,不下种子。思而不修,如不灌溉耘除,终无结实。三慧若立,则三乘之果可获矣。
三一、《法律三昧经》云:「(1)学不知,善权方便,轻慢师友,无有一心,其意数转。(2)学文特进,无有道力,但贪名誉,望人敬侍。(3)学所侍师不勤苦,当得成就,虚饰贡高。(4)好学道,反持异术,比佛深经,言道同等。此之恶见,甚于毒药,有害法身慧命也。」
三二、古人云:「君子之学,入乎耳,着乎心,布乎四肢,形乎动静。小人之学,入乎耳,出乎口,耳目之间四寸耳,曷足以美七尺之躯。」
三三、戒力未固,宜更学律,不得早赴讲筵。心志无定,足跟未稳,随风上下,性相两宗,奚能融会?非舍此欣彼,则拨无因果,互相诋讟,致招无间重愆,固不可不慎也。
三四、《五苦章句经》佛言:「夫善知识,欲教新学,稍稍以渐。教语魔事,令护魔因缘;生死罪苦,五道分明,令信罪福,事事了了,乃可语道。」
三五、夫学必依圣教,不得违背越次而学。先律后经,如得绳墨,规矩在手;先经后律,如无绳墨,则方圆失度矣。
三六、《大律》佛令二种学业:一诵解、二禅思。禅以寂妄显真,解以开发妙慧。《般若经》云:「禅学谓之开智,讲学谓之演智。」
三七、古德云:「多知多事,不如息意。多虑多失,不如守一。虑多志散,知多心乱。心乱生恼,志散妨道。」
三八、或有信心檀越请僧,欲求福以利存亡者,佛唯听比丘,说偈咒愿,乃至为讽一经,足以利彼。
三九、天有可禳之灾患,人有可转之祸福,所以为善则降之百祥,不善则降之百殃。故云:「一念之善,祥风和气;一念之恶,妖星厉鬼。」稽古验今,足为诚鉴。
四十、富贵贫贱,好丑得失,皆由夙世自作善恶业因,故于今生报得。总别依正之果不同,唯自作善恶,则能迁之,故非人所能测。
四一、《大灌顶经》佛言:「我灭度千岁后,当有比丘乐习兵法,附近国王,及诸王子,辅相臣民,以毁吾法。因是以后,当遇恶心,断灭吾法,塔像毁坏,无有神验,善神不复营护,故使毁坏,无人遮制。我之法化,于是渐灭。」
四二、经云:「不得仰观历数,推步盈虚,日月薄蚀,星辰变怪,山崩地动,风雨旱涝,岁熟不熟,有疫无疫,一不得知。」
四三、祸福之定数,由于前因;前因虽定,修善可以灭其余殃,习恶即损其福佑,修善可补前非。世云:「风水人间不可无,全凭阴骘两相扶。富贵若从风水得,再生郭璞也难图。」
四四、佛告阿难:「末世众生,为诸邪师所惑,杀众生命,欲救危厄。杀者得罪,天神地祇,悉不噉食。是故我今广演灌顶章句,真实咒术,化诸未信,不解道者。汝当宣传,勿令毁失。」
四五、不得习学外道书;除智力有余,为欲知内外教深浅者,可以涉躐;然勿生习学想。
四六、不得习学诗词;不得着心学字求工,但书写端楷足矣。
四七、对经典如对佛,不得戏笑。不得借人经看不还,及不加爱重,以致损坏。
四八、凡入寺门,不得行中央,须缘左右边行。缘左先左足,缘右先右足。
四九、若礼三宝,常念体唯是一。觉法满足名佛,所觉之道名法,学佛道者名僧。则知一切凡圣,体同无二也。
五十、寺者嗣也,谓治事者,相嗣续于其内,故天子有九寺。汉明帝永平十年,天竺摩腾、法兰二法师,以白马驮经像至洛阳,敕于鸿胪寺安置。次年敕于雍门外别建寺,以「白马」为名;不忘其本,复名为「寺」。
五一、佛言旋塔有五福德:(1)后世得端正好色(2)得音声好(3)生天上(4)得生王侯家(5)得涅盘道。
五二、凡入堂,律教令具五法:(1)须慈敬尊重于人。(2)应自卑谦下,如拭尘巾。(3)知坐起俯仰得时。(4)在众中不为杂语。(5)不可忍事应默然。
五三、若看经,须端身澄心默翫,不得出声。身端则念正,心澄则理生矣。
五四、当惜众僧物。《大律》云:「护常住僧物,如护己眼睛。」《行护》云:「有损费常住三宝等物,当赔偿之。」
五五、今生不惜物,来世无受用。况常住众僧之物,而不深加护惜可乎?
五六、浴能除七病:(1)四大轻安。(2)除风气。(3)除痹湿。(4)除寒冷。(5)除热气。(6)除垢秽。(7)身清目明。
五七、卧须右,名吉祥睡。不得仰覆卧,及左卧。
五八、《大律》云:「有五种人问法,皆不应为说。(1)试问。(2)无疑问。(3)不为悔所犯故问。(4)不受语故问。(5)诘难故问,并不得答。」
五九、若为说佛法,则彼信重心生,福慧增长,超越轮回,是即度父母出于生死苦海矣。
六十、不得左右邪视,不得杂语。若与女人语,不得低声密语,不得多语。不得诈现威仪,假妆禅相,求彼恭敬。不得妄说佛法,乱答他问,自卖多闻,求彼恭敬。
六一、不得说僧中过失。人非圣哲,
作者:
南无无量觉
时间:
2017-6-7 19:38
尚未落实。
九五、内自谦,外礼让之美德,尚未落实。
九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尚未落实。
九七、律己要严,待人要宽,尚未落实。
九八、逆来顺受,顺来不起贪着,尚未落实。
九九、不忍吃众生肉,菩萨慈悲精神,尚未落实。
一00、与人无争,于事无求,尚未落实。
【常礼举要】 李炳南
缘起
礼节这件事,在人群中,是决不能少的;就是极野蛮的民族,亦有他们的一套礼节。人与人交通感情,事与事维持秩序,国与国保持常态,皆是礼节从中周旋的力量。
自从一般人,不察实际,好奇务怪,起来反对礼教,硬说礼教是吃人的猛兽,主张把他打倒以后,大家就对礼节,存了轻视的心理,自己不去做,也不肯再去教导子弟。这个问题,并不简单,决不是中国人单独的问题。行得通,行不通,却也不敢断定了!但是现在还是行不通。
请看今天客来了,明天访客去,这里来馈赠,那里请聚餐,东街庆吊,西街开会。仔细一考查,还是把那些礼节,一套跟着一套的排演。有人说这些事没有学过,谁能晓得。
那怕你不晓得,你只管不去做,过后请去听吧!七言八语,讪笑讥诮,丝毫不客气的,都发表出来了。什么某人岂有此理,未曾受过教育、没有常识、粗卑不堪、不近人情、没见过场面、真讨厌、极可笑、远着他、少来往,一连串的这些名词,就都给你加在头上。你的前途,一切一切,也怕因此受到影响!
再看那些反对礼教的人,见了比他地位高的人,他也是脱帽鞠躬;见了外国人,也是去拉手;不经通报,你直跑进他的房里去,他也是不高兴;他送你东西,你不说谢谢,他也是不痛快。这真矛盾,为什么他嘴里反对礼教,他还去拘泥这些形迹呢?可见他们是空倡怪论,自己也不能实行,专去欺骗他人,尤其是欺骗天真烂漫的青年人。深刻一点说,简直是损害青年人的社会事业发展!
我是在社会里碰过壁的人,也是吃过无限亏的人。知道没有礼节,万事行不通。我深恐青年同胞,不懂礼节,也免不了到处碰壁吃亏,特意检出通常用的几条来,贡献给大家,做个参考。要知礼节是不妨人的美德,是恭敬人的善行,也是自己一种光荣的徽章,是必要通达的!
编者谨识
(一) 居家
一 、为人子不晏起,衣被自己整理,晨昏必定省。
二 、为人子坐不中席,行不中道。
三 、为人子出必告,反必面。
四 、长者与物,须两手奉接。
五 、徐行后长,不疾行先长。
六 、长者立不可坐,长者来必起立。
七 、不在长者座前踱来踱去。
八 、立不中门,过门不践门限。
九 、立不一足跛,坐勿展脚如箕,睡眠不仰不伏,右卧如弓。
十 、同桌吃饭不另备美食独啖。
十一、不挑剔食之美恶。
十二、食时不叹,不训斥子弟。
(二) 在校
一 、升降国旗及唱国歌、校歌时,肃立示敬。
二 、师长上下课时,起立致敬。
三 、向师长质疑问难,必起立。
四 、路遇师长,肃立道旁致敬。
五 、听讲时,应端坐或直立;不支颐交股,弯腰,翘足。
六 、考试时,不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
七 、安其学而亲其师,乐其友而信其道。
(三) 处世
一 、无道人之短,无说己之长。
二 、家庭之事,不可向外人言。
三 、口为祸福之门,话要经一番考虑再说。见失意人,不说得意语;见老年人,不说衰丧话。
四 、交浅不可言深,绝交不出恶声。
五 、不侮辱人,不向人开玩笑。
六 、与残疾人会面,须格外恭敬。
七 、于肩挑小贩苦力,莫讨便宜。
八 、施恩求忘,受恩必报;开罪于人须求解,开罪于我应加恕。
九 、善人自当亲近,须要久敬;恶人自当敬而远之。
十 、遇事要镇静,做不到的事,莫妄逞能。
十一、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
十二、凡事要合理智,不可偏重感情。
十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十四、凡求教他人的事,必须造门请问。
(四) 聚餐
一 、座有次序,上座必让长者。
二 、入座后不横肱,不伸足。
三 、主先举杯敬客,客致谢辞。
四 、主人亲自烹调,须向主人礼谢后食。
五 、主人敬酒毕,正客须回敬主人。
六 、举箸匙,必请大家同举。
七 、用箸夹菜,只取向己之一方者,不立起向他角器中取菜。
八 、箸匙不向碗盘顶心取菜取汤。
九 、公食之器,不用己箸翻搅。
十 、匙有余沥必倾尽,方再入公食器中。
十一、自己碗中之肴菜,不可反回公器中。
十二、箸匙所取肴菜,不倍于他人。
十三、食勿响舌,咽勿鸣喉。
十四、公食以不言为原则,须言亦应避免唾沫入公器中。
十五、咳嗽必转身向后。
十六、勿叱狗,不投骨于狗。
十七、碗中不留饭粒。
十八、不对人剔牙齿。
十九、客食未毕,主人不先起。
二十、起席,主逊言慢待,客称谢。
二一、宴毕,主人进巾进茶。
(五) 出门
一 、衣冠不求华美,惟须整洁。
二 、见长者,必趋致敬。
三 、登高不呼,不指,不招呼。
四 、路上不吸烟,不嚼食物,不歌唱。
五 、乘车见长者必下,见幼者亦须与之颔首为礼。
六 、夜必归家,因事不能归时,必先告家人。
七 、车马繁杂冲区,不招呼敬礼。
八 、不立在路上久谈。
九 、不走马路中间,越路须先向左右看清,不可与汽车争路。
十 、行走时,步履宜稳重,并宜张胸闭口,目向前视。
十一、遇妇女老弱,应尽先让路让座。
十二、途次有人问路,须详为指示;问路于人,须随即称谢。
十三、一人不入古庙,两人不看深井。
十四、逢桥先下马,过渡莫争船。
十五、在舟车上或飞机上,不探首或伸手出窗,并不得随便涕痰。
(六) 访人
一 、先立外轻轻扣门,主人让入方入。
二 、入内有他客,主人为介绍,须一一为礼,辞出时亦如之。
三 、入内见有他客,不可久坐;有事,须请主人另至他所述说。
四 、坐谈时见有他客来,即辞出。
五 、坐立必正,不倾听,不哗笑。
六 、不携一切动物上堂。
七 、主人室内之信件文书,概不取看。
八 、谈话应答必顾望。
九 、将上堂,声必扬。
十 、户开亦开,户阖亦阖;有后入者,阖而勿遂。
十一、主人欠伸,或看钟表,即须辞出。
十二、饭及眠时不访客。
十三、晋谒长官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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