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乙庚合化金
1、金旺于申酉月,相于四季土月,故乙庚合金最易在申酉月成化,其次在土月,
土月中辰戌丑未月又各有差异。
例一:戊申 庚申 乙未 丙子
申月金旺,又得土生,乙庚合化十分顺利。
例二:丁巳 庚戌 乙酉 甲申
申酉戌会金局,年柱火炼秋金,使金更加刚强,日月干乙庚合金必化。
例三:丁丑 庚戌 乙酉 己卯
戌月土旺生金,时干透己,酉戌半会冲破卯木,使木不克土。年干一点丁火正好使秋金得炼,丑为湿土,可以润金,燥湿得宜,诸多因素皆利于金,故乙庚合金顺利成化。
例四:乙酉 庚辰 己巳 丁卯
辰土当令,日干透己生金,辰酉合金助乙庚合化之力,故乙庚合金成化。
例五:丁未 丁未 庚午 乙酉
未月火本有余气,年月双透丁火,可谓火旺土燥;四柱无水,燥土不能生金。这种情况下,庚虽通根时支酉金,毕竟受克无生,势单力薄,乙庚合金不成功。
例六:丁未 癸丑 庚午 乙酉
此与例五只变换月柱,而月支仍为土,但情势却大不一样:丑为湿土,晦火生金,未丑一冲增旺土势,酉丑半合金局,癸水透出,丁火有根,水火既济,调候得宜,乙庚合金得化。由此可见,土的燥湿对乙庚合金能否成化的影响不容忽视。
2、申酉月,当金寡不敌众而被克破或泄耗严重时,乙庚合金也不能化,这与前面讲的辰戌丑未月土被克破或泄耗严重时甲己合土不能成化的道理一样。其余如亥子月水被克破时丙辛合水不能成化,寅卯月木被克破时丁壬合木不能成化,巳午月火被克破时戊癸合火不能成化的道理也是一样。
例一:甲子 壬申 乙亥 庚辰
三合水局成功,金被泄太重,故乙庚合而不化。
例二:庚午 乙酉 丙午 甲午
三午克一酉,天干丙火透出克抑化神,乙庚化金不成。
例三:庚寅 乙酉 丙午 戊戌
三合火局克制当令之金,乙庚合化不能成功。
例四:乙卯 乙酉 丙午 庚寅
酉虽当令,但柱中木火克耗交加,丙火透于乙庚之间,乙庚化金受阻难以成功。
3、辰戌丑未月,当土太强旺,而金太衰弱时,则会导致土多埋金,这时乙庚合金也不能化。土多埋金就是常说的生多为克。就如饭能充饥,对人可以说是生的作用,但暴饮暴食,就会妨碍消化,导致病患,食量超过极限,还会把人撑死。这就是生多为克的道理。还有一种属于过分衰弱不受生的情况,如火太弱,只有一点烛光,要是
劈头盖脑地在烛火上压上一大堆柴,反而一下子使烛火窒熄。
例:乙未 庚辰 己未 戊辰
四柱土旺土众,庚金虚浮无根,无所依倚,势单力薄,过分衰弱,不但不受土生,反被厚土埋没,乙庚不能合化为金。
4、亥子寅卯月,金休囚,乙庚合金难化,但若干支组合中土或金势众而强,乙庚合仍能化。
例:辛酉 庚寅 乙酉 庚辰
地支辰酉合助天干乙庚合金之化,四柱群金结党,天干乙庚合而向金。寅虽当令,毕竟独木难支,根本无力阻碍乙庚之合化,所以此时乙庚合金顺利成化。
(三)、丙辛化水
1、水在亥子月当令而旺,申酉月为相,丙辛合水,在这四个月易化。这个道理与甲己合土,乙庚合金易于旺相之月化的道理一样,就不赘述。
2、亥子申酉月,当支合会成土局,整个命局中水的力量不强,丙辛合也不能化水。
3、辰戌丑未月:戌未为燥土,是水的劲敌,它可以阻碍丙辛合化水,但若整个命局戌未土势寡而弱,水势众而强,丙辛合仍可化水,若更得旺金生助,则更易化,因为旺金可以化土生水。丑辰为湿土藏水,若水的力量较强时,丑辰不但不克水,反而助水,丑可会成亥子丑水局,辰可合成申子辰水局。所以,在其他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丙辛合化水在丑辰月比在戌未月容易得多,在未月比在戌月则更难化,因为未月为季夏,是土最为炎燥的季节,戌月寒露来临,气温下降很大,土虽当令,却是燥而不热,加之戌月可会金局,在水受生的情况下,亦可助水势。所以未月之土克水的力量最大。
例一:辛亥 辛丑 丙子 癸巳
丑月水有余气,支会水局,丑土反助水,时支透癸,皆为丙辛合化水的有利因素,月日丙辛合水,年干辛金不但不与月干辛金争合丙火,反而生水助化。所以月日丙辛合化水必成。
例二:己亥 辛未 丙子 癸巳
未月火炎土燥,己土丙火皆旺透,月时巳未拱午,生土克水;年支亥水既被己土当令盖头而克,又遭月令贴身相攻,元气殆尽;日支子水,既被未土克,又遭丙、巳两火煎熬,一番折腾,也是元气大伤;时干癸水更是犹如蒸气,所以合局水的干支虽数量有三,却是残兵败将,这种情况下,丙辛合欲化水,就失去了根基而不能化。
两相比较,例一丑土助水,例二未土克水,例一寒水得巳火暖反增水的活力,例二燥热之天,水被火蒸,巳火只能加速水的蒸发。例二丙辛之合由于不能化水,丙火得势就起了克辛金的作用,不如例一丙辛合那样的鱼水之情了。
未戌月丙辛虽不易成化,但若四柱组合得当,金水较旺时,丙辛亦可合化成功。请看下面两造:
例三:癸亥 壬戌 辛酉 丙申
戌土被旺金所泄,壬癸水透出引通金水秀气,丙辛化水顺利成功。
例四:庚子 癸未 辛亥 丙申
虽未月燥土当令,喜“子、癸、亥”三水围而滋润,未土燥气可除;庚通申金强根透出化泄土气,癸水化神旺透又吸纳金气,故丙辛化水成功。
4、寅卯巳午月:在其它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丙辛合化水在此四个月比未戌月易化,比丑辰月难化,而在寅卯月又比巳午月易化。其中的道理也就是生克力量变化的差异,请读者自悟。
(四)、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在各月能否合化成功的道理与上述类似,现列出部分命例以帮助读者进一步理解和掌握这些思路。待熟练后,大家亦可按照这种思路逐步地找些例子分析,久而久之,就能深刻领悟并灵活运用了。
丁壬化木:
例一:甲子 丙寅 丁亥 壬寅
寅月余寒之木得丙火照暖,甲木化神乘旺透出,丁壬顺利成化。
例二:己酉 丁卯 壬申 辛丑
卯虽当令,然遭申、酉金夹而克之,木气被伤,丁壬合而不化。
例三:乙卯 壬午 丁卯 癸卯
木势成林,火气难以泄耗旺木,丁壬化木成功。
例四:甲子 壬申 丁卯 甲辰
当令申金被三合水局泄化,甲木两透,丁壬合而必化。
例五:丙戌 己亥 壬戌 丁未
亥水被众土围克无力生木,局中土旺,土重木折,故丁壬合而不化。
例六:乙卯 癸未 丁卯 壬寅
两卯合未化木,土被克制,木势乘旺,丁壬顺利化木。
例七:癸亥 壬戌 丁卯 甲辰
戌月木进气,又亥卯半合,卯辰半会同时助化,甲木化神透出,丁壬化木成功。
戊癸化火:
例一:丁巳 癸卯 戊戌 丁巳
月、日柱天合地合,戊癸得年、时柱旺火及地支卯戌合火之助,顺利合化。
例二:壬寅 癸卯 戊戌 乙卯
木势太旺,火气无从引发,戊癸化火不成。
例三:庚子 壬午 戊子 癸亥
午火虽当令,但被壬亥、子水围克,化神被伤,戊癸合而不化。
例四:丁巳 己酉 癸未 戊午
地支三会“巳午未”火局,丁火化神旺透,戊癸合而成化。
例五:癸巳 辛酉 癸未 戊午
辛酉提纲双体力强,柱中无火透出,地支巳酉合金、午未合土,使“巳午未”火局不成,戊癸合而不化。
例六:戊午 癸亥 丁卯 丙午
亥水当令,喜日支卯木与之半合,化水生火,丙、丁火透,戊癸合必化。
例七:丁巳 癸丑 戊午 丁巳
丑月湿土当令,柱中旺火天透地藏,丑土势单力薄,晦火无力,戊癸化火成功。
例八:乙丑 癸未 戊辰 壬戌
未月火虽有余气,但地支“辰戌丑未”会成土方局,土势太旺,晦火无光,戊癸合火不化。
从以上所举的例子中可以看到,天干合化成功必须依赖地支的助益,地支为根基,为根本,没有强有力的地支力量作后盾,就好比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离开地支的助益就无从谈天干的合化成功。这种对天干合化有助益的地支及其地支组合称为天干合化的“化神”。化神力量足够,合化则能成功,这样化神称为“真化神”,合化成功称为“真化”;化神力量不足,合化则不能成功,这样的化神就为“假化神”,合而不化则称为“假化”。命局干支一体,不可割裂,由此可见一斑。
二、天干反化的条件
天干反化实际上是一种强制作用,是“以力服人”,而不象正化那样以情感化或诱化。
例一:己巳 辛未 丙午 甲午
未月气候燥热,支会火局,日透丙火,其势炽烈,己为焦土,不能生金,辛金无根(巳中庚金因三会火局被完全制住),既无生助,又逢烈火,只好服从,所以此造丙辛合而化火。
例二:戊申 辛酉 丙申 戊戌
酉金当令,三会金局,年时两戊又生金,金可谓极其强旺,戌中藏干丁火,在酉月失令,加之戌与申酉会局,其情向金,所以日干丙火孤弱无援,如风中残烛,别说克金,连暖金的力量也不足,命局旺气集结于金,大势所趋,丙辛合,丙火只有从辛
而化。此造实际上就是一个从财格的四柱。
这是丙辛合而反化的两种情况。不难看出,这种化是从强而化:辛强丙弱则从辛,丙强辛弱则从丙。丙辛正化(合化为水)也必须以局中水的力量强大为前提条件,也是从强而化。正化反化的道理都是一样的。
其余天干反化的道理与丙辛反化一样,好比夫妻,夫强则妻服从夫,妻强则夫服从妻,强不过人家,不服也没有办法。
关于反化,不为人们所经常谈及,有的甚至只知道正化,不知道反化,对反化的观点一时难于接受,但只要明白了正化反化都是从强而化的道理后就容易理解和掌握了。请读者参阅本套教材关于从格的内容,会加深对正化反化的实质性理解。
三、天干合而不化
天干合化成功必须有一定的条件,当这种条件不充分或被破坏时,天干即使相合却不能成化。知道了合化成功必须有一定条件的道理,反过来就容易理解合而不化的含义了。合而不化,前提是“合”,结果是“不化”。不要把并不相合的两干看成合而化,合与不合是有区别的。
例一:戊寅 己未 甲寅 丁卯
甲己紧贴,各无天干冲克,故甲己之合成立,但木土力量悬殊不大,谁也化不了谁,所以甲己合而不化。
例二:癸卯 己未 甲寅 庚午
庚金与甲木紧贴相冲克,似可破甲己之合,但实际上庚金虚浮无根,又被截脚,自身难保,哪有余力冲甲木,所以此造甲己合仍成立,但同样不能成化。
例三:庚申 甲申 己卯 乙丑
庚金当令,与甲木紧贴相冲克,甲木弱,不堪冲击,与己虽紧贴,却是有合之心,无合之力,所以甲己似合而非合。
合而不化的实质含义在本章第二节已经提及,就是使合的双方都因受彼此的相互牵制而同时削弱了力量。如上述的例一、例二,甲己各自都有一定的力量,且双方力量又悬殊不大,一方要想使另一方完全服从,是办不到的;但如果一方要想完全摆脱另一方的牵制,也办不到;并且由于天干五合为亲合,阴阳异性,情投意合,虽不愿完全顺从对方,但也不愿完全脱离对方,而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有点“剪不断,理还乱”的意味。这种情形就好比小家庭中的一对怨偶那样,爱怨交织,在一起总不免发生一些不大不小的纠纷,长时间不在一起又心中牵挂,所以虽然合在一起不如意,离异却又舍不得。这种情况下,爱归爱,怨归怨,最终还是勉强凑合,作一世有情的冤家。既然勉强凑合在一起,彼此之间就得相互约束,一方想不负责任地随心所欲,必然受到对方的干涉。这就是合而不化的情形。
合而不化与合化成功,其力量强弱不同,作用大小不同,表现在人事上,不但其吉凶程度不同,而且其心性趋向也不同。
合而不化的两干,既然相互牵制,那么是否意味着不与其他干支发生关系呢?有的认为:“合而不化,为独立五行,均不再与他干支论生克或刑冲。但大运流年又出现其一,为媾合增其合力。”事实上,干支合而不化的四柱多的是,如果合而不化的干支,就成为独立五行,不再与他干支发生生克刑冲,那么怎样去衡量合而不化的干或支的五行力量呢?既然不再与其他干支发生关系,不就等于从四柱中消失了吗?这还成其为四柱吗?金木水火土五行,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相互作用的,只是其作用力的大小不同而已。比如金,木耗金之气,水泄金之力,火制金之势,土生助金之威。如果五行流通,则循环相生。不可能因乙庚合而不化,火就不克庚,土就不生庚,水木就不泄耗庚。要真是这样,合而不化的干支就等于与其他三行隔绝。那样,合而不化的两行代表的人事吉凶不就等于永远静止不变了吗?如果日干被合而不化,不就意味着命主从一生下来便自始至终不与外界发生任何关系吗?这样的人怎样生长发育,怎样生活、工作?实在不可想象!当岁运出现相合的某一干(或支)时,一般认为“为媾合增其合力”。其实,若按媾合为争合不化的观点推论,增其合力就等于加大“隔绝”的力量;若按争合能化推论,成化的流年则吉凶变化可测,不化的流年吉凶则仍如前述的静止状态;而事实上,合而不化的四柱不但多,就是在有岁运介入的情况下,不化的比例也很大,但这些命主的吉凶却是客观地变化着的。我们不能违背事实而空谈理论。
在“合的实质”一节里,我们讲到合而不化是相互牵制,但牵制并非意味着两行就完全静止,只是说因牵制而使彼此力量削减,导致对其他干支的作用力也相应地削减,而并非不起作用;反过来说,其他干支同样也对合而不化的干支发生作用。
例:甲辰 丙子 戊戌 癸丑
戊癸合火不化,戊癸反化条件也不够,属合而不化。癸水在子月当令旺透,本可对月干丙火重克,但因戊癸合,癸水的力量就受到戊的牵制,并且戊居丙、癸之中,对丙火起了一定的屏蔽作用,而对癸克火则起了阻隔的作用。虽然戊癸合火不能成化,但局中有丙火透,戊的坐支又藏火,因此戊癸合毕竟有化火的意向。这样,癸水一方面因贪合而对丙火减克,另一方面受戊癸合火的诱导,对丙火多少起了点恻隐之心。假设日干是癸,时干癸水则与日干串通一气,彻底征服丙火。但该造的癸水,只能说是贪合减克(针对丙火而言),还没达到贪合忘克的程度。所以癸水对丙火仍有克力。假设癸水自身原本的力量为10,现在被戊合住了4,剩余的6,是戊无法合住、无法控制的,所以,这部分剩余力量就成为癸水自由支配的力量。这时癸就可以越过戊而对丙施加6的克力。这里所列出的数字,只是为了形象说明问题而进行的假设, 读者切莫教条照搬。实际上,甲木还能化去癸水的部分力量,所以癸水对丙的克力并不足6。希望读者领悟这种思路,灵活运用。从另一方面来说,该造甲木仍泄癸水( 但因木太弱,所以泄力极小),丙火可以耗癸水,其余地支同样可以不同程度地对癸发生作用,只是这种作用要小一些,因为必须先透过戊癸合的外围才能癸发生关系,而要透过外围就得消耗一部分力量。就戊癸二者之间的关系而言,同样是处于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中:原局戊比癸弱,当岁运中土的力量介入,戊得到帮助,就欲征服癸;当火的力量特别强大,完全可以战胜水时,戊与癸都顺从于火,于是戊癸合化火成功;原局癸比戊力量强,癸一方面贪恋戊,另一方面又想自在逍遥,因本身能量较大,需要释放,在原局中癸水是处于半自由状态,当岁运再给癸水加上一股强大的力量时,癸水就凭自身的强大实力,反过来征服戊土,使戊从癸而化,这就好比一个懦弱的丈夫不得不服从精明强悍的妻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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