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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居士书卍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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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2 2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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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印光法师嘉言录》



身口意常行,清净十业道。
人知奉其上,君父师道士,
信戒施闻慧,终吉所生安。

诸佛正法圣贤僧,直至菩提我皈依。
以我所修施等善,为利有情愿成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僧居士书



(附邵慧圆居士来书◎放生一事,苦乏万全之策,世人往往以放
后重遭网罟为虑,即佛弟子亦多有此种怀疑,曾有人询及此事,弟子
应之曰:仗佛慈力加被,决不再投罗网,倘是宿业成熟,人生亦遭杀
戮,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见死不救,便为忍人,亦行其心之所安者
而已云云,意虽不错,而义多罣漏,语欠圆满,不足以餍问者之心,
昨见净业月刊,载有我师覆愚僧居士一书,为世人解释放生小鱼被大
鱼所食放之长江恐亦难免网罟之疑惑,反覆诵读,如剥茧抽蕉,层层
剔透,精警明切,得未曾有,洵足以折伏邪见,开导愚蒙,拟请附于
嘉言录后,以释群疑。)

放生一事,原为感发同人戒杀护生之心,实行自己恻隐不忍之念
而已。世人多矣,心行各异,纵不能全皆感动,即感动一人,彼一人


一生,即少杀若干生命,况不止一人乎。至谓小鱼被大鱼所食,即放
之长江,亦难免不遭网罟,此种计虑,以乎有理,实则为阻人善念,
助人杀业。其人幸得为人,或不至身受杀戮,故作此无理之理,以显
己之智,能折伏放生者。使彼为鱼及诸生命,当受杀时,断断不肯起
此种想念,唯冀有人救己之命,别无他种,救亦恐或后来又被别物所
食,别人所得,唯愿甘心受戮,免致后复遭殃。果能当此时作此想念,
尚不足为训,况万万不能当此时作此想念,而于无关痛养时,作此阻
人善念,启人杀机之语。其人来生,若不自受其报,则日月当东行,
天地当易位矣,言可妄发乎。大鱼食小鱼,固有此事,放之又遭捕,
亦不能无有。若谓小鱼被大鱼食尽无余,则无此事理,放者尽被人复
捕去,亦无此事理,何得如是过虑。譬如救济难民,或与一衣,或与
一食,亦可不至即死,在彼则当曰此一衣一食,何能令彼终身温饱,
与之有何利益,不如令彼冻饿而死,便可不至长受冻饿矣。又如强盗
劫人,有力者为之捍御,彼将曰汝若能捍御彼一生,则为甚善,唯捍
御一时,究有何益,反不如任彼抢劫一空,后来不至再复抢劫之为愈
也。父母之于子,常常抚育,而慈母不能抚身后之子,彼将谓既不能
抚育,不如杀之之为愈乎。君子修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
为之。彼必期于万无一失,方肯行放生,则令世人尽寿,皆不行戒杀
放生之事矣。其人将来必膺万无一人能救己于将死也。哀哉痛哉。不
禁络索言之。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涂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佛弟子妙音代父母师长、历劫冤亲、法界众生礼佛三拜,求生净土。

祈愿:
天下和顺。日月清明。风雨以时。灾厉不起。国丰民安。兵戈无用。崇德兴仁。务修礼让。国无盗贼。无有怨枉。强不凌弱。各得其所。
并愿以印行功德,回向法界一切有情,所有六道四生,宿世冤亲,现世业债,咸凭法力,悉得解脱,现在者增福延寿,已故者往生净土,同出苦轮,共登觉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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