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巳 丙戌 戊申 癸丑
身旺用金水。本命为一龙凤胎之残疾人。戌为戊土自墓,丑刑开故凶。既用申金(为日主之身又为妻宫),申逢当令戌燥土碎之、丑库欲墓之、年支巳火欲合克之,是身有灾、妻亦有灾,用神极弱,下造也。
1岁丙午年,未上大运,小运壬子,午刃逢子冲、为飞刃为凶,二丙以巳午戌为根火太旺更凶。命主兄妹俩发高烧(火旺为忌)双双致残。其妹小运甲寅,寅午戌亦化旺枭局,故尔。
壬午运、辛巳年,丙火又得巳午之根大忌,戊土亦以午巳为根身旺亦忌。申为妻宫,逢二巳争合,流年之巳为他人,所以命主于下半年其妻有外遇,与奸夫出逃一个多月才回家。自己为什么会出车祸?申为用神,二巳与申均为马星,二巳合绊申马用神,故然。将近年关其妻又伏毒自杀未死,又花了一万多块医疗费。丙戊旺而克合无根之癸财,克妻破财难免。
壬午运、壬午年,二午羊刃自刑更旺,火炎土燥更甚。二午穿害一丑,丑中水之余气蒸干,二壬一癸之水遂成虚浮之势而受旺戊之合克。故脚病(癸水为足)复发耗财。
壬午运、甲申年,二申为喜,不宜透甲杀混官;毕竟金旺,故无大凶。
壬午运、乙酉年,申酉戌三会似乎为喜,可惜干不见金、会局不成功。申为食神为寿星,又是命主之身,更是用神。原局之凶已如前述,现再逢运支午火制之、流年酉金劫之,故大凶;戌为自墓,柱中已逢丑刑,流年酉再穿害之,是以命主上天堂。
送各位一例:乙巳 丙戌 戊申 乙卯 此命于癸未运、壬申年,被判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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